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了评选推荐,我市推荐的4个先进集体、7名先进工作者通过初审,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一)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1.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目前具备省级CMA和CATL检测资质,10名工作人员中有5名高级职称(正高2名),多人被评为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省“333”人才、市“226”、市杰出科技人才。中心农产品检测工作获多方表彰,获省巾帼文明岗、市工人先锋号、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市“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先进集体等多项集体荣誉。在省级农产品检测技能比武中心斩获多项奖项。中心承担的省、市级课题获得省农业丰收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两项。每月对全市主要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开展例行监测,在市政府门户网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信息,此项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疫情期间,为了保障老百姓“菜篮子”安全,中心全体人员积极奋战在一线,为需要检测服务的农业企业免费提供“一条龙”服务。
2.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江苏省委、南通市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各级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海安获批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呈现“三稳三提升”的良好局面。“三稳”是指粮食生产稳、农民增收稳和农村改革稳。稻麦单产蝉联全省17连冠;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稳定在6%以上;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等一批国家级试点项目落户海安,五大区域农业服务中心改革经验全国推广。“三提升”是指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和美内涵和农民职业能力快速提升。成功获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1家;“五个一”特色产业多次被央视聚焦报道;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多次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构建“孵化+培训+认定+政策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海安模式”,全省率先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社保扶持。
3.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始终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全过程,在认识上提高站位,在行动上靠前担当,在工作中认真实践,坚定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全面落实省市委“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部署,以“四区联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区)为抓手,全面建设“五强”农业强区(综合产能强、科技装备强、产业主体强、功能效益强、竞争能力强)。荣获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区等20多项省级以上荣誉,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等次。
4.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首先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单位制度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在局属事业单位考核中位居前列,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其次拓展粮食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多次获农业农村部农情基点县通报表扬、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数据采集工作优秀单位、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先进单位、省夏熟粮油丰收贡献突出县市通报表扬等荣誉。今年,小麦、油菜等攻关方实收平均产量获南通市高产竞赛第一名,民众家庭农场大豆实收产量南通第一,全省前列。再次抓住特色蔬菜加快突破:聚焦地方特色品种,如皋黑塌菜、如皋白萝卜被农业农村部部评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被省厅评为“江苏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如皋被评为“首批江苏省绿色蔬菜产业特色县”。
(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1. 陈敢,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九三学社,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
2. 孟爱中,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海安市植物保护站站长。
3. 陆健,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4. 阚建鸾,女,汉族,198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磨头分中心主任。
5. 陈诚,女,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如东县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科长。
6. 李振兴,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海门区农业农村局产业与市场信息化科科长。
7. 张敢,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南通市通州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二、主要事迹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
如有情况反映,请于2024年1月3日前与局机关纪委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系。
联系电话:59002196、59002356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