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24-0048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财农指〔2024〕23号
成文日期: 2024-07-25 发布日期: 2024-07-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045/2024-0048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财农指〔2024〕23号
成文日期: 2024-07-25
发布日期: 2024-07-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7-26 14:16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66号),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省级衔接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支出列“2130506社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二、要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资金项目带动增收效益。要用好省级农村厕所革命资金,稳妥推进户厕改造,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改一户、成一户。

四、要落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81号)要求,加强涉农资金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

五、继续做好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选取,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行业开展项目库建设,推动项目库共建共享。要严格把控项目入库质量,做实做细项目入库审核,确保资金到位后可以立即启动。要夯实项目施工准备,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后,要抓紧抓好建设工作,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实施工作跟踪督促和质量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按规定公告公示。

六、要加快制定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于8月21日前正式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苏财农〔2022〕66号)执行。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和衔接资金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年底前支出进度达100%(除质保金外)。

附件:1.2024年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