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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南通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推动我市种业振兴,现将《2022-2023年南通市种业监管执法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重点

紧盯城乡接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等案件易发、多发地区,着力打击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1、积极宣传引导和培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江苏省种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培训等活动。

2、加强种业市场监督检查。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对辖区内种子企业、种子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网络销售平台等进行抽查。

3、开展“白皮袋”种子专项整治。紧盯4至5月常规水稻、10至11月小麦两个用种高峰,开展“白皮袋”种子专项整治。

4、强化种子监管和执法抽检。对辖区内制种基地开展日常检查巡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执法抽检工作。

5、强化种子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备种子检测实验室;鼓励培育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农作物种子检验检测服务。

6、强化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监管。春秋两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中,要将网络销售商户作为专项检查对象。

7、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

8、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春季、夏季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9、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把好案件查处关,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违法必查、查必到底。

10、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行业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检测机构等要齐心协力,做到监督、执法、检测三位一体,确保内部信息畅通,机制运转流畅。

11、提升种业执法能力。大力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办理种业案件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各项措施和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2、各县(市)区要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打击效果,提高工作效能。

3、各县(市)区要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办案水平。

4、各县(市)区所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备案信息,录入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所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录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5、各县(市)区要及时填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相关信息,按时开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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