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南通农业品牌目录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为更好地实施《制度》,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品牌强农、营销富民工程,加大南通农业品牌培育力度,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南通农业品牌,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原则和精神,结合南通本地农业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本目录制度。
二、主要内容
(一)概况
本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录制度建立的组织与职责,第三章目录品牌征集的标准与程序,第四章品牌建设的扶持、推介与保护,第五章附则。
(二)总则
共四条(一-四),描述了本制度制定实施的总体目的、达成目标和基本原则等。
(三)目录制度建立的组织与职责
共三条(五-七),描述了本制度制定实施的组织框架和责任部门等。
(四)目录品牌征集的标准与程序
共八条(八-十五),描述了本制度制定实施的目标对象的具体条件和细则。
(五)品牌建设的扶持、推介与保护
共五条(十六-二十),描述了本制度制定实施的延伸服务内容和长期目标等。
(六) 附则
共两条(二十一-二十二),描述了制度的解释主体和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