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包括动物检疫证明、动物检疫印章、动物检疫标志、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其内容、格式、规格、编码和制作等要求,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
近期,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5〕8号),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种类、样式以及使用管理进行了调整和规范。2026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动物检疫证明方面,产品A证、产品B证合并为产品证,调整后的动物检疫证明分为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同时,不再对屠宰环节分割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动物检疫标志方面,启用新版卡环式和粘贴式检疫验讫标志,不再使用动物产品小标签;启用无害化处理专用章,替代原有的“高温”“销毁”章。
1.动物A证(纸质证)

2.动物A证(电子证)

3.动物B证(纸质证)

4.动物B证(电子证)

5.产品证(纸质证)


6.产品证(电子证)


7.粘贴式检疫验讫标志

8.无害化处理专用章

(来源: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