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疫范围
全国所有存栏牛,疫区、监测阳性场点所在县、陆地边境县所有存栏羊和猪。各省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畜间疫病流行情况及风险分析结果,扩大猪、羊及其他畜种免疫范围,优先保障奶畜、种畜、能繁母畜等应急免疫。
二、疫苗选择
口蹄疫南非1型亚单位疫苗,口蹄疫南非1型灭活疫苗,口蹄疫南非1型病毒样颗粒疫苗,口蹄疫O型、南非1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南非1型病毒样颗粒三价疫苗。
三、免疫程序
使用疫苗进行1次免疫接种。已开展春防免疫工作的地区,使用单价亚单位疫苗、灭活疫苗或病毒样颗粒疫苗;未开展免疫的,使用O型、南非1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或O型、A型、南非1型病毒样颗粒三价疫苗。
四、免疫操作
(一)注射部位和剂量
口蹄疫南非1型亚单位疫苗;口蹄疫南非1型灭活疫苗;口蹄疫南非1型病毒样颗粒疫苗:肌肉注射,牛每头2mL、羊每只1mL、猪每头2mL。
口蹄疫O型、南非1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南非1型三价病毒样颗粒疫苗:肌肉注射,牛每头1mL、羊每只0.5mL。
(二)操作要求
1.注射部位需用75%酒精消毒;
2.严格执行“每头(只)动物更换一个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3.使用前仔细检查疫苗,若发现疫苗中有异物、瓶体裂纹、封口不严、破乳或变质,不得使用;
4.使用前应将疫苗恢复至室温(20-25℃),并充分摇匀;
5.怀孕后期母畜暂缓接种;患病、体弱或应激状态家畜待康复后补免;断奶前幼畜可暂不接种,断奶后进行首免。
五、免疫效果评价
牛、羊免疫21天后,猪免疫28天后,用口蹄疫病毒南非1型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测定免疫抗体,抗体合格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六、不良反应与处置
偶见注射部位肿胀、一过性体温反应、减食或停食1-2日。一般在注射后3-5日症状减轻并逐渐恢复正常。若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急促、倒地抽搐等),应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等药物急救。
七、废弃物处理
用过的疫苗瓶、注射器具及未用完的疫苗,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