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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赤霉病二次防治技术意见

来源: 南通市植物保护站 发布时间:2023-04-21 字体:[ ]

小麦赤霉病属典型的气候型病害。当前我市小麦已大面积进入扬花盛期,也是赤霉病病菌最易侵染发病的时期。据气象部门预报,4月下旬将有2次降雨过程,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低,气候条件极易导致小麦赤霉病重发和流行。

为进一步巩固赤霉病防控效果,确保小麦丰产丰收,各地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66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农传〔2023〕6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农传〔2023〕22 号)要求,全面开展小麦赤霉病第二次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两次防治全覆盖。

1. 防治时间

第一次用药在小麦扬花初期,“见花打药、扬花一块、防治一块”;第一次用药5~7天后开展第二次防治。

2. 防治药剂

选择氰烯菌酯、丙硫菌唑、氟唑菌酰羟胺、叶菌唑等高效防病害降毒素药剂及其复配制剂;注意轮换用药,第二次用药应尽量选用与第一次不同作用机理的药剂品种,以延缓抗药性产生、提高防治效果、减轻毒素污染;停用多菌灵等抗药性较高的药种。

3. 防治方法

用足药量和水量,确保防治效果,喷杆喷雾机亩用水量20~30kg,机动弥雾、静电喷雾亩用水量15~20kg,高效植保无人机亩用水量不低于1.5kg。植保无人机施药还应注意添加沉降剂,提高喷雾质量,保证防治效果。

4. 注意事项

(1)确保防治效果。要交替用药,用足药量水量,均匀喷药;如遇连阴雨天气应抢抓雨隙提前用药,药后6小时内遇雨,要及时补治。

(2)确保安全生产。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慎用吡唑醚菌酯、嘧菌酯等刺激毒素产生的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桑园周围严禁使用毒死蜱和菊酯类等具有熏蒸毒性的农药,并严防药液飘移污染桑园蚕室和蚕具。

(3)坚持清洁田园。药后不要乱扔乱抛农药包装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处置。(撰稿人:李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