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6-2030年)
来源: 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31 15:2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6-2030年)的通知》(农牧发〔2026〕2号)要求,结合我省防控工作实际,对强制免疫工作部署如下。

一、病种和区域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对全省饲养的畜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O型和A型口蹄疫(猪为O型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有特殊情况不实施免疫的,按照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布鲁氏菌病。根据《江苏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方案》,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等市为免疫区,免疫区内除开展非免疫净化场、无疫小区、无疫区建设的场群和县(市、区)外,全面实施牛羊免疫。

各地可根据部文件要求,在科学监测评估基础上,对其他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部署本地强制免疫工作。各地结合防控实际明确本辖区强制免疫范围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疫苗选择、参考免疫程序等,按照《2026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执行。(来源: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