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市2026-2029年补充耕地项目土壤样品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人: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应用时间:2026年6月至2029年6月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人名称)根据《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苏农建〔2026〕6号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及《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苏农办建〔2026〕2号)文件精神,对南通市2026-2029年补充耕地及相关项目的土壤检测单位进行招标。诚邀具备CMA资质、信誉良好、有耕地土壤检测经历的单位(机构)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了不影响样品检测时效性,拟招2家中标单位,招标完成后由我局签订协议,我局及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各相关单位可在2家中标单位中任意选用,各县市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招标。所需检测费用由实际委托单位支付,招标方不保证委托检测数量。
一、项目概况:
(1)检测内容:必测项目(土壤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pH值、土壤容重、土壤质地、水溶性总盐);选测项目(铅、镉、铬、铜、锌、镍、砷、汞、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
(2)制样要求:所有样品制备需在监控设备下进行,监控视频保存2年。
(3)留样要求:实验室具备留样保存条件,留样保存2年,保存期满后按实验室规定程序处理或根据委托方要求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4)提交报告时间及要求:接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同时提交检测报告纸质版3份和PDF版。
(5)实施时间及检测数量: 2026-2029年,为期三年,样品数以本局及各县市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6)其他:制定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样品检测质量控制方案,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的质控和检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和要求:具有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资质;所有指标检测具备依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规定检测方法开展的能力;出具的检测报告具备法律效应。
(2)其它条件: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无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发布于“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nantong.gov.cn/)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从“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公示栏自行获取。
四、报名、资审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本项目需报名确认函,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6年5月27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确认函等资格预审相关材料邮寄南通市姚港路46号南通市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tgdzlc@126.com。需注明投标人地址以便收取考核样品。联系人:王先生(0513-5900231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特别提示:
(1)资格预审材料提交、核验及退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确保真实有效(以上材料复印件在放入资审资料相关位置的同时应单独装订一册随资审资料一起递交,递交资审资料时需提供原件核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记录,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招标人将发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给各投标人,所有提交资料将不退还。
(2)2026年5月27日上午10:00前报名确认函。
2026年5月28日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向应标单位邮寄能力考核样品。能力考核样品检测不支付检测费用。
2026年6月15日前(以寄送到达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送(邮)达南通市姚港路46号南通市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处。择时开标。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名,得分高者依次为中标候选单位,以中标单位投标价中报价低者为中标价。参与投标即视为承认本评标办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所投资料不参与后续评标。
(4)确定中标单位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本次招投标无需投标人现场参与。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监督下,按照公告所述招标程序、日期评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机构),中标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予以公布,公示期内有异议请联系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电话:0513-59002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