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资源效益的正常发挥,对南通市粮棉原种场(以下简称“农场”)1192.31亩农业用地进行分段发包出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土地发包招租范围
发包土地位于如皋市长江镇薛窑——南通市粮棉原种场内。总面积1192.31亩,其中一级田面积938.88亩,二级田面积202.62亩,十边地面积约50.81亩。所有出租地均用于粮油生产,不得搭建大棚、挖塘养殖、种植果树、修建建筑物等。
本次土地发包共分为六个地段(详见农田发包土地面积及示意图):
编号1:土地位于本场苗圃,总面积265.08亩,其中一级田229.26亩,二级田35.82亩。等级田为苗圃最南片低洼地及复垦田。
编号2:土地位于本场五队宁通路以北,总面积162.55亩,其中一级田120.47亩,二级田21.82亩,十边地20.26亩。
编号3:土地位于本场五队宁通路以南,由于土地大多为复垦地,所以综合评定为二级田,总面积128.04亩。
编号4:土地位于农场六队北片田,养鸽场以西,七队排水河以东,总面积249.71亩,其中一级田219.82亩,二级田16.94亩,十边地12.95亩。二级田缺少灌水设施,十边地为宁通公路扩建后复垦原树林地及临时用地。
编号5:土地位于农场六、七队南片,农场中心河南,围河北,总面积229.71亩,其中一级田227.11亩,十边地2.6亩。
编号6:土地位于农场七队南北排水河以西,中心河以北面积,总面积157.22亩,其中一级田142.22亩,十边15亩。十边为围河原树林地复垦后低地。
2、发包价设定
为避免恶性竞争,每个标段的发包限价设立最低限价和最高限价,均以一级田招标限价为基准。
1号地段最低限价900元/亩,最高限价1060元/亩。二级田价格为一级田中标价的65%;
2号地段最低限价900元/亩,最高限价1060元/亩。二级田价格为一级田中标价的70%,十边地价格定额300元/亩;
3号地段最低限价800元/亩,最高限价960元/亩;
4号地段最低限价900元/亩,最高限价1060元/亩。二级田价格为一级田中标价的90%,十边地价格定额300元/亩;
5号和6号地段最低限价900元/亩,最高限价1060元/亩。十边地价格定额价300元/亩。
发包价格不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发包方所有,其它相关涉农补贴(例如稻谷补贴)归承租人所有。
3、承租人确定方法
本次报价为单价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也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按照出价高低确定承租人顺序,出价最高者为第一顺序承租人,依次为第二、第三顺序承租人;若出现最高价相同,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承租人顺序;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原在本场从事承租的职工潜在承租者及承包户对其原承租地段享有优先顺序。第一顺序承租人放弃承包权的,由后一顺序递补,依次类推。
4、土地租赁周期
租赁周期为1年,即从2025年秋播开始至2026年秋收结束为止(旱田10月31日前、水田11月10日前丢田)。若发包方对承租土地没有因新开发项目或国家建设征收等原因作其他用途,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承租方可提交续签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原承租方可以按本年度承租价续签租赁合同,但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即总承包期最长为3年。
5、租金缴纳方式
实行一次性押现承租。签订合同的同时,全额缴纳租金和保证金,后续需继续承租的,也需在耕地使用前先行缴纳全额租金。耕地租金按承租人报价和面积计缴,并缴纳农田按期移交和道路、水系保护保证金(每亩50元),保证金不计息。租赁周期结束时,承租方如能按期移交土地、水系道路保护完好,无其他违规行为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6、复垦保证金
新进承包户,每个地段在协议签订前须交纳10万元复垦保证金(不计息),合同履行期满后,按期履行合同交田并经农场验收确认后,结算退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单位法人(注册地在本场)。
2、有发展农业产业意向且需具备承担本项目费用和实施的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承租人承租后不得将承租的土地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文件
1、农田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
2、承租报价函(报价单)。
资格审查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与报价单需分开装封并密封,在投租时分别递交。
四、招租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招租文件发布: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
招租文件获取方式: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该项目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江景苑G座北楼8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挂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事宜
1、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现金,需单独密封)。发包中租者其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立即返还,不计利息。
2、如发包竞租人在投租过程扰乱发包秩序或违反有关规定而致使发包工作无法正常按期进行者,竞租保证金不退。
3、如竞租人竞租成功而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发包人签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中租保证金:竞租成功人成功竞租后两日内需缴纳中租保证金(竞租价*面积*30%),不缴纳中租保证金,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地段重新招租;缴纳中租保证金后不签订合同结清当年全部租金,则中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地段重新招租。在中租后五日内将第一年土地租金(中标价*面积)缴纳给发包方(中租保证金转为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提醒:
1、有意竞租者必须严格按照招租公告要求进行竞租。同一地段只能中一个竞租者(以户为单位),每位竞租者最多限投二个地段。
2、竞租前竞租人实地考察各地段的现实条件,充分了解拟租赁地块的面积是否准确、土质是否一致、高低有无差异、排灌是否方便、残茬处理难易、田间有无线杆、预计交田时间等,一律按现状发包,即“认货买货”,发包后场部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不再对土地进行复丈。
3、对本场从事规模承包土地的竞租户优先条件是以自行承包种植为前提,若不是其自行经营或有转包行为的,一经发现,双方签订的农田租赁协议自行作废,发包方收回发包土地,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永久取消承租人在本场所有的竞租资格。
4、本次承租土地均为在本场统一布局的前提下,承租人自行种植粮油作物品种,但不得私自改变本场统一布局。若出现私自开沟、基建、挖塘、植树等破坏土地现有结构性质及违反土地用途的行为,承租协议立即终止,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5、如因政府实施道路、水系、项目建设等需要动用耕地或建筑物时,承租人必须服从,本场按实际承租的租金标准核减征用部分的租金并补偿青苗损失,不予补助自征用时至租地协议到期时这一时期内的收益差。
6、未经发包方批准,承租人不得擅自取土、换土,不得私自兴建或拆除固定建筑物,不得破坏水系、道路,必须保持田面的平整性和完整性。不得在承租地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客土及其他外来物,否则,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
7、承租人不得私自违法销售种子。
8、承租人不得使用高残留农药、化肥、除草剂,不得在树木旁过度垦植或因烧草而影响树木生长,不得在承租区域焚烧、乱抛秸秆,不得占用预留的机耕道路。
9、在规定的丢田时间内,承租人必须清理出地膜、赤(绿)豆藤、西瓜蔓、棉杆、玉米杆和其它难以处理的残茬。开宽墒的田块必须将田块恢复平整。水稻割茬高度不超过15cm,秸秆按照规定处理,处理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乱抛、焚烧。不按要求平整和清理的,承租人要承担相关费用。
10、承租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要求及时回收地膜、包装袋、农药包装瓶等生产废弃物资,及时将农田杂草按规定放置和清理,保证生产大田及周边环境整洁,若经场内巡查员发现不守规定行为,每次除承担清理费用外,发包方将给予一定处罚。
11、所有承租者可以通过租赁形式租用本场空闲仓库库房、场地以及烘干机等设施设备,采用“先交费后使用”的方式,费用预交,使用后结算,多退少补。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场部仓库、场地出租完毕,未能承租者,自行解决场库设施。具体实施方式在双方协议中予以明确。
八、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人:南通市粮棉原种场
地址:南通市粮棉原种场(南通如皋长江镇薛窑农场)
联系人:薛晓波
联系电话:1358463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