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南通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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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24-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的询价公告 来源: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发布时间:2024-12-18 字体:[ ]

    为做好2024-2025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工作,根据江苏省农学会发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评价规范》(T/JAASS 7-2021)对各县(市、区)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拟采取询价方式择优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

    项目概况:南通市2024-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公示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评价规范》要求,对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等区域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监测评价。其中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乡镇。

    2、撰写南通市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报告及成果,于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重点调研2025年稻麦用药高峰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情况,撰写南通市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报告及成果,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3、调研获得的数据、监测评价报告等的知识产权均归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所有。

    4、项目完成时间限定: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预算费用主要包括现场调查、交通餐费、资料核查、培训指导、专家评审等。

    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近三年来应具有为政府部门提供类似服务的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价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在有关网站上公示。

    四、构成响应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的,不需提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

    (5)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监测评价实施方案(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8)询价响应报价总表、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9)近三年来为政府部门提供类似服务的协议。

    五、响应文件提交

    请有意投标单位于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材料(1正2副)密封送达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46号江景苑G座北楼2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

    2、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46号江景苑G座北楼市农业农村局204会议室。

    七、评标方法

    由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邀请专家组成评标小组,现场拆封各投标单位报价文件,最低报价单位中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不合理标书,作废标处理。

    对没有中标的,不再通知和退回标书。具体开标由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组织进行,开标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洪春花,电话:81580787。

    监督电话: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 59002196。

    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2024年12月18日

    响应文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