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5年全市“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目标,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一、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增强粮油作物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806.91万亩、油料播种面积104.64万亩。加快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推广,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建设粮油高产优质片区。健全市级化肥储备制度,实施农药集采统配服务。推进粮食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节约减损。
(二)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约束,用好“一村一图”机制,全力控减违法用地,持续整治“大棚房”等问题。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持续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健全“建管用养”机制,落实县级财政专项管护资金,完成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国试点工作。充分利用潜在资源优势,完成盐碱耕地综合改造利用4000亩,开展耕地有机质提升2万亩。
(三)建立健全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推进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面积突破11万亩。加强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稳定在12万头左右,禽蛋产能占全省16%以上。修编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支持启东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吕四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大力发展海洋水产种业。加强条斑紫菜插杆养殖试验和文蛤新品种养殖推广。
二、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
(四)加快农业科技研究推广。落实市政府与省农业科学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和共赢模式,加快生物育种、智能农机、数字农业等领域创新和技术攻关。发挥省沿江地区农科所科研优势,推进全市种业建设提升、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等三年行动,加强四青作物等地区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与推广。提升区域农技服务分中心运行质效,整县规划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加强科技小院建设。
(五)加强智慧装备推广应用。加快现代农业“智改数转网联”,鼓励农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标识。推动智慧农牧渔场建设,放大海门A+温室工场等引领效应,实施标准化智慧化设施棚室改造。引进、试验、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优化市农机数字化管理应用平台,拓展农用无人机应用场景。
(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病虫害监测防治、农田防护林建设、现代化防洪减灾等体系。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建立健全江海一线挡潮堤“岁检”机制,实施团结灌区、九遥河灌区改造。
三、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七)加强全产业链建设。构建“4+7+N”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打造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建优建强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载体,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质量安全监管,推进“7+2”农业产业联盟转型升级。健全经济大镇培育发展工作机制,带动乡村产业提档升级。
(八)强化现代农业招商。紧扣重点产业,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聚焦央企、地方大型国企和行业头部企业,紧盯长三角、珠三角和农产品加工发达地区,招引建设一批高效种养、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和农文旅融合项目。建强专职专业农业招商队伍,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党政统管、农口主抓、园区镇街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签约注册投资超2000万元项目100个以上、超亿元项目20个以上。
(九)大力促进农村消费。落实“千集万店”工程,推动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规划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商贸中心、连锁超市和新型便利商店,促进消费品下乡。发挥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优势,开展多形式、多场次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进城。健全县镇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现村级物流站点20分钟服务全覆盖。扩大“两新”政策受益面,挖掘农村消费空间。实施“数商兴农”行动,组织直播助农、产销对接。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聚焦沿江、沿海、城郊休闲农业核心发展带,做好“乡产、乡食、乡宿、乡游”文章,创响“乡悦四季 通韵浓情”休闲农业品牌。
(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落实重点就业群体强技赋能计划,加强新业态农民工培训。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加强劳务品牌培育,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20个。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推行“月结月清”机制。实施“乡村合伙人”计划、“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扶持的重要依据,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民就近务工增收。
(十一)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分类指导机制,浓厚争先创优氛围,激发村集体持续增收动能。扩大农村公共空间治理范围,深入挖掘集体资源潜力,加强集体资产盘活利用,拓展村集体可持续性收入来源。实施经济薄弱村“消薄攀高”行动,开展富民强村、革命老区薄弱乡镇、黄桥老区等项目建设,加强帮扶资产管理,确保“强村加油站”等帮扶收益到位。深入开展“会长牵手第一书记 同心共助乡村振兴”活动。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巩固“村账镇记”成效,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控经营风险。
四、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二)推动和美乡村由点及片。强化县镇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推进25个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乡村振兴百村先行、农村人居环境千村整治”工程任务。新建100个左右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启东、通州、海门三个重点片区。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谋划10个左右片区储备项目。年内每个县(市、涉农区)至少开工1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巩固提升特色田园乡村、绿美村庄、美丽庭院等建设成果。
(十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40公里,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2.0版,建设美丽农村路片区15个,危桥动态清零。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新建农村5G基站450座。深入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老旧农房、破落辅房整治。
(十四)持续推进区域治水。新增覆盖面积1000平方公里,推进市县智慧管控系统互联互通。加强沿江沿海引排能力建设,实施通启运河枢纽、三和港枢纽等工程。加强农村河道治理,组织实施水系畅通、定期轮浚工程,实现农村黑臭河道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护保洁机制。全域打造幸福河湖,深化落实河长制,新建农村生态河道100公里、幸福河道1300条(段)。
(十五)优化农村公共服务。建好城乡学校共同体,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和镇级中心学校教师走教,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传染病监测防控,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完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功能。贯彻落实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提高连续参保和零报销农村居民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为六类困难对象提供商业补充保险。加强农村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关爱服务,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体制机制改革,改造提升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90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57个。
(十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推进农村改厕,分类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开展整县制运维;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突破80%。加强农村垃圾源头减量和收运处置,加强镇级垃圾中转站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实现镇村全覆盖。强化重点地区、重点断面的尾水排放管控,形成“严查、严管、严防”高压态势。推动南美白对虾养殖尾水达标治理,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拆除生态管控区项目。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扎实做好畜牧业绿色发展。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重点区域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做好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十七)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城镇地区落户“零门槛”政策,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五、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十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稳妥有序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深化村干部队伍“赋能提质”行动,常态化举办“江海书记大讲堂”。精准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微自治”实践。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加强对村巡察,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十九)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干部下沉、数字赋能”,巩固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工作成效。完善镇级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加强执行情况监督评估。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厘清落实村级组织履职事项“三张清单”,指导村级议事目录清单制定和积分制管理,巩固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成果,建立加重基层负担行为预警触发机制。
(二十)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丰富“文明实践+”应用场景,常态化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农村婚丧礼俗改革,强化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倡导孝老爱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尚,开展高额彩礼、散埋乱葬等问题综合治理,新建改扩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8个。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丰富拓展文化惠民服务,全年实施送戏下乡等活动1500场以上。推进宗祠规范管理常态化。
(二十一)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访民情、化矛盾、促和谐”活动成果,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精网微格”效能,推进“三官一律”进网格。组织“法润村居”“用法安居”等活动,启动新一批法治薄弱村排查整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处置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完善农村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农村生产生活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海洋渔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二十二)完善农业经营体系。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任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合理形成应用机制,引导规范有序流转,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推进供销社等改革,改造基层供销合作社20个。
(二十三)加快乡村人才培育。开展“新农人”培育三年行动、“新农菁英”建功乡村行动、“1名村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鼓励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加强农机作业、农村电商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质量。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志愿者招募、乡村定向师范生及乡村骨干教师培养,稳定农村定向医学生招生规模。
(二十四)强化乡村发展用地支持。对经县级政府确定当年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实行用地计划单列管理、免申即享、应保尽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用地。县级用地指标确有缺口的,可向市级申请调剂。集体经济组织可自行补充恢复耕地,产生指标优先自用,结余指标由县级政府有偿统筹调剂。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举措。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做好确权登记颁证,鼓励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合法拥有的闲置住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二十五)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集中财力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推进农业设施确权赋能,鼓励金融机构创设畜禽活体等抵押贷款产品,落实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政策。扩大三大谷物和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策性农担体系作用。强化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障。规范和引导社会投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投资超100亿元。
全市上下要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发展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