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20-00390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20〕57号
成文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4-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南通市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045/2020-00390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20〕57号
成文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4-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南通市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南通市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4-22 15: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0年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南通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转变作风,增强信心和决心,以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抓手,健全完善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积极做好“两品一标”的申报和省绿优基地的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应用,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深入推进示范市、县创建,强化执法监管,实现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2%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属地责任,整体创建国家安全市

1、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要求,积极转变作风,压实责任,有针对性采取防控措施,切实负起防风险、保安全的政治责任,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完善监管监测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创新追溯管理、合格证管理新模式,积极推进整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创建任务。海门市、如东县继续强化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海安市、启东市、如皋市、通州区积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确保高质量通过创建验收;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结合实际,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落实好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推进辖区内农业标准化、绿色化生产。通过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强化源头管控,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

3、推进农业生产绿色化、标准化。坚决完成好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量、耕地质量保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硬任务,为农业生产全域绿色化打好基础。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全程监管体系,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许可,重点落实台账制度、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溯源等制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实施农药兽药鱼药处方制度,建立农药追溯平台。加快构建农业绿色标准化的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和生产经营体系,标准入户率和规模生产主体按标生产率均达100%。

4、加快“二品一标”发展。各地要求围绕本地区农业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根据县域农业实情,强化顶层设计、统一建设标准,高质量建立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重点发展一批面积大、监管方便的种植类绿色食品,兼顾发展一批绿色认证的水产品、畜产品,抓紧发展一批生产条件好、监管严格的有机食品,加快发展一批特色明显、潜力较大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今年各地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种植业绿色占比未达到65%的地区必须提升10%以上,力争发展农业农村部门认证的地理标志1个、有机食品1-2个。加强“二品一标”获证产品证后监管,积极开展“二品”监督抽查,督促“二品”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重点严查打着“绿色有机种植”招牌而实际未按绿色有机生产规程种植、未开展农业农村部门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风险抽检、监督抽检频次,全面整顿误导绿色消费行为,坚决维护“二品一标”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三、深化监测评估,强化风险预测预警

5、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监测。科学制定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优化例行监测参数,强化例行监测结果应用。针对监测问题较多、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产品加大专项监测力度,重点监测地产时令蔬菜鲜果、畜禽产品、生鲜乳、水产品等。各县(市)区都要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标准,全年开展各类定量和定性检测分别不少于600批次和7000批次。

6、开展惩戒为导向的监督抽检。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强化监督抽检的严肃性,并对监督抽检执法处罚中违规过问、干预、说情、打招呼的情况,及时通报纪委监委。监测品种上以蔬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为重点,兼顾获证农产品;监测项目上以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监测对象上以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屠宰厂(场)为重点;监测环节上以重点时期和节日市场为主。监督抽检重点抽检未开展追溯、不出具合格证的农产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严格遵守监督抽查“双随机”有关要求和规定,严禁选择性抽样,确保监测客观、真实科学。县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到位的,实行加分鼓励制。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开展风险分析,针对不同农时、农产品的消费旺季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有的放矢开展监管。

四、强化监管能力,推进监管全覆盖

8、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开展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试点,确保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岗、有职、有责、有人。全市涉农乡镇全部按照四星级标准建设乡镇农产品监管站,各地要选择1-2个农业重点镇建设五星级的乡镇监管站。全面加快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和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人员保障、资金保障两到位,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打通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支持基层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买合格证打印机、速测仪等配套设施装备建设,保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顺利试行。

9、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压实检测机构依法依规检测责任,加强检测人员技能培训,在实践中锻炼打造一支结构优、业务强、作风硬的检测队伍。

10、激励监管工作创新创优。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鼓励支持各地开拓创新、先行先试,在农业投入品管理、基层网格化监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开拓创新,争先创优,争取形成一批“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工作经验成果。

五、推进全程监管,压实主体责任

11、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制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逐步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生产经营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协调与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率先在城区市场、商超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准入制度。组织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确保每名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相关技术推广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题培训,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合格证试行主体培训。努力提升基层监管服务能力,实施免费为生产者提供速测服务。将开具并出具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强化服务指导。

12、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一张网”管理。加快追溯平台推广应用,认真执行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一张网”管理工作要求,加快推动追溯“四个+”(追溯+监管、追溯+合格证、追溯+信用、追溯+风险评估)融合发展。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追溯“四挂钩”要求,全部制定完善县级追溯“四挂钩”文件,全面核对清理在县级以上各类扶持名录中未落实追溯制度、合格证制度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确保到2020年底90%追溯规模主体纳入省级追溯平台,各县(市、区)打印追溯标签力争达10万张次以上。加大追溯主体支持力度,树立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标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1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照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电子信用档案,加快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信用系统的应用,做到应录入尽录。探索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推动建立违法失信主体的正激励和硬约束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制度,推进社会共治。

六、强化执法监管,守住安全底线

14、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各项工作要求,总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成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排查风险隐患,分片区进行明查暗访。突出整治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种植业行政管理部门牵头重点整治农药超范围使用问题;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牵头重点整治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氧氟沙星等停用药物使用及生鲜乳非法添加等;渔业行政管理部门重点整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物质及其他化合物使用等。

15、加强行政执法与检打联动。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执法查处力度,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有可乘之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发挥震慑作用。

七、加强信息宣传,强化督查考核

1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宣传工作。重点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环省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投入品管理”、“两品一标”等重点活动和重点内容,进行深入宣传,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效亮点。通过多媒体、多层级、多形式的宣传,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高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知晓率和科学消费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每月上报市局不少于2篇信息、上报省厅不少于1篇信息,全年当地主要媒体正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绿色食品发展不少于4次。

17、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结合工作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对各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加大 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质量。各地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以及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质量工作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等指标中去,并加大考核权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业绩突出的要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及时向纪委监委部门通报。通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