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20-0056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20〕85号
成文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报送2020年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045/2020-0056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20〕85号
成文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报送2020年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0年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6-03 09: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通州湾示范区社管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职称办对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2020年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中级申报要求

申报原则、程序规定和材料要求同2019年基本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申报),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申报人员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二)申报人必须在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平台(https://zcps.nthrss.cn/#/ww/index)注册登记申报,并实行逐级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填写要规范、报送单位选择要正确,不得遗漏、错报系列等。

(三)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翔实齐全,手续要完整。评审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请各地职称审核部门进行核验签字并加盖公章(包括封面和目录)。

(四)请各县(市)区将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输入《职称评审花名册》表格。填写表格时按专业分别输入制表,并各打印一套,同时提供电子表格。

(五)请各县(市)区将《2020年农业技术系列中级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分专业汇总,并由县(市)区职称部门出具委托函(或在汇总表上审核盖章)上报。

(六)申报人在网络申报时需提交上传符合规定的电子照片,另请提供纸质免冠二寸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备用,用于办理资格证书。

(七)2019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评审后必须有新的成果方可连续申报。

(八)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县(市)区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

二、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1.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16号)设定的类别、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根据人社部发〔2019〕53号文件规定,从2020年开始,申报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将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评审者,方可获得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证书。鉴于今年首次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可以同时申报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考试和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评审。(考试具体事项请关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

2.江苏省农业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设定的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3.江苏省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设定的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4.各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

5.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三)网上申报

1.安装“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https://www.jsrcxxg.com/zc/”网站,点击“在线申报”,区域选择“省级”,系列专业选择“农业技术”,进入“江苏省农业技术、农机和水产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阅和下载相关政策文件、用户手册和相关表格。

2.申报人员选所在行政区域注册,按要求注册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

3.上传申报材料

(1)所有材料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每类材料首页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

(2)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注意上传的电子文档大小的限定)。

4.说明

(1)破格申报正高级资格的,须提供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登记表,其它情况不提供。

(2)所获的成果奖励证书,须附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四)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1.申报人报送的材料

(1)由“江苏省农业技术、农机和水产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排版正反面打印)。

(2)《个人业绩材料》1套。

(3)破格申报者,须提供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

(4)“江苏人才信息港”提供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资格证书打印,不再提交照片。

其中《个人业绩材料》1套(经申报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后由申报系统生成带有水印的材料打印、盖章)。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目录。

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③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情况证明(指公示结果,不是公示材料)。

④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⑤国家承认并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非全日制的需要提供入学登记表、成绩报告单、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⑥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⑦符合《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只要上传近5年的继续教育情况)。

⑧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年度考核证明。

⑨所获各种学术成果奖励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等(成果奖励证书须同时提供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⑩出版发行的著作或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论文上传默认第一作者论文5篇)。

?所有材料请一律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入,档案袋封面及底部标贴均在网上打印后粘贴。(所有原件不再随附件上报,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收齐交市保管备查至省评审结束退回;所有报省材料不再退回,请申报人自行备份)。

2.评审费标准

正高资格评审费500元,副高资格评审费40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300元。评审费与审核合格后的材料一并交齐,评审费由各县(市)区统一汇到指定账户(备注正高、副高、中级人数,不接受个人汇款),开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南通农行营业部,账号:707001040001772,请勿拖延。

(五)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纸质材料报送市级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六)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2.凡2019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且本年度未取得突出业绩或成果的,今年不得连续申报。

3.各单位在审查申报人的上传材料时,应严格核对原件,审查人必须在上传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基本情况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4.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联系人:沈春燕,联系电话:59002196。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