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19-0089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19〕97〔〕号
成文日期: 2019-07-08 发布日期: 2019-07-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045/2019-0089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19〕97〔〕号
成文日期: 2019-07-08
发布日期: 2019-07-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7-09 14: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苏农办法〔2019〕11号),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为了切实贯彻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方案》,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通市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方案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8日

附件:

南通市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方案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苏农办法〔2019〕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三农”工作要求,以执法检查为抓手,以案件查处为手段,切实做好农资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工作目标

为推动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要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公布一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推动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组织,加大农资执法检查力度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紧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经营门店、农资展会、乡村流动商贩以及市县交界处等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巡查检查,防止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进入生产领域,确保本地区农资市场秩序良好。

(二)突出重点,加强农资质量抽检工作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地夏季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结合往年农资抽检结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发挥整体联动和区域协作优势,做好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重点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和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产品、有投诉举报线索的产品和有违法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江苏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方案》的经营布局,加大对禁限用农药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查清来源和流向,追根溯源,严肃依法处理,并通过江苏省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开展结果共享、风险提示、不合格产品线索通报,严防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三夏”生产顺利进行。

(三)部门协作,提高农资打假整体效能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 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认真分析排查案件线索,积极拓宽案源渠道。要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信息沟通,提高农资打假整体效能。对跨区域的案件,要及时发送协查通报,有关地方要及时组织查处,从源头上消除危害;对跨市的案件,要及时将线索报我局,以便及时通报相关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对于重大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确保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查力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健全职责体系,明确责任,保证“夏季百日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要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和饲料等产品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我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夏季百日行动”情况开展督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注重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专项行动中收集到的涉黑涉恶重要线索、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请于9月25日前通过“金农工程”→“农资打假监管系统”→《侵权假冒案件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第三季度)报送“夏季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以电子版报送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姚蓉,联系电话:0513-59002077,QQ号:835187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