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20-00451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机〔2020〕8号
成文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 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045/2020-00451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机〔2020〕8号
成文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 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 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不断提高还田质量和还田率,圆满完成全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任务,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加大行政推动力度。要坚持“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的原则,根据机具保有量、作业能力、现有基础等,制定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及时报备,确保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确保还田质量

各地要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和机播三麦技术路线和作业规范,推进良法良机配套。一要贯彻落实联合收割机下田必须配备和启用秸秆粉碎匀抛装置的作业要求,把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第一道关口(高留茬作业的要及时进行粉碎还田);二要加大农机农艺融合力度,加强田间管理,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各作业环节技术执行到位;三要积极推进秋季犁耕深翻作业试点,海门市完成全省试点年度任务,其他县(市)区根据现有基础在1~2个镇全面开展试点工作,鼓励整村整镇推进;四要通过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使农机手、实际种植户和县镇村农技人员等各层次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八有”,即“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文字、路上有宣传、田边有横幅、县镇有现场、镇村有培训”,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群众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过程监督,落实补助政策

各地要完善资金管理流程、规范资金使用、设立专账核算,同时安排必要经费,用于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第三方核查等。省级作业补助资金采取“对象明确、村镇审核、第三方核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坚持“阳光操作”,要及时主动做好补助政策内容、申报资格条件、操作程序、作业要求、咨询服务(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工作。要切实抓好确认公示、县级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执行和资金兑付检查,强化监督。要加强廉政教育,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虚报面积、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强化信息沟通,做好档案管理

要加强上下级间和横向间信息沟通共享,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严格按照省厅和本局规定的时间节点,指定专门人员,认真做好实施方案、专项工作信息、夏秋作业进度报表和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电子档同时通过“江苏省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管理系统”报送。报送信息力求真实可靠,快速及时。要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档案管理,按规定及时做好补助清册和相关工作流程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做到过程可监督,结果可追溯。

以上通知,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