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19-01446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19〕144号
成文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19-11-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045/2019-01446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19〕144号
成文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19-11-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11-27 09: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港闸区农水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苏农办法〔2019〕14号),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方案》,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通市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方案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6日

南通市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方案

根据2019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苏农办法〔2019〕14号)文件精神,为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的重大意义

秋冬季是我市农资使用量较大的时节,也是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的多发时段。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家以及省市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本地秋冬季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保驾护航。

二、全面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检查

(一)强化行业治理,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在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中要以各类农业投入品为监管重点,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和督查暗访等途径,积极主动发现问题隐患,防范风险。对问题隐患多的地方,加强督促整改,必要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行政区域交界处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切实掌握农资市场现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不符合生产经营资质的主体,坚决清除,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

(二)加快抽检进度,切实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核查年度抽检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加快抽检进度,加大对重点农资质量抽检力度,确保年初既定目标的顺利完成。一要抓好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的质量抽检工作;二要强化秋冬季使用的农药等产品检测,杜绝含禁限用农药和隐性成分;三要加强对养殖场自配料、农产品生产基地自购药的抽检力度;四要加大对未赋二维码、未上传兽药产品信息行为的监督抽检;五要加大对网络销售农资的抽检频率。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立案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三)加强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基础上,对重点案件和重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特别是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实施溯源打击。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三、采取综合措施有序推进秋冬季农资打假工作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互通、案件协作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同时要积极运用信用分类管理,把农资信用管理与行政审批、项目申报、奖励评优结合起来,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有机衔接起来,构建完善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中,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注重研究探索,认真总结,提出建议,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12月17日前将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通过省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报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按照《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苏农法〔2014〕2号)的要求,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统计并上报信息公开有关情况。

联系人:姚 蓉,联系电话:0513-5900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