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045/2019-00845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通委农办〔2019〕5〔〕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6-25 | 发布日期: | 2019-06-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暨“三资”管理规范化检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045/2019-00845 |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 ||||
文号: | 通委农办〔2019〕5〔〕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6-25 | ||||
发布日期: | 2019-06-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暨“三资”管理规范化检查的通知 |
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暨“三资”管理规范化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港闸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南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的通知》精神,高标准完成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验收任务,现制定我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附件1)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附件2),请各地高度重视,6月28日前完成清产核资数据报送,8月15日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验收,9月30日前以县(市)区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名义将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和报表报市。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农发〔2019〕20号)落实,市里拟于7月中下旬开展专题检查。请各地对照《全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表》(附件3),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嘉蔚,电话:59002327,电子邮箱:85032437@qq.com。
附件:1、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
3、全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表
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