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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5-28 字体:[ ]

2020年5月25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20〕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9 年7 月2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农业机械化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农业机械化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经主要领导同意,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和我市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51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到2025 年,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56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60%左右。

三、工作措施

《实施意见》聚焦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措施,即: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特色产业全程全面机械化、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实施农业“宜机化”作业条件提档升级、稳定发展农机专业队伍、标本兼治保障农机生产安全。根据工作职能,每项措施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明确了落实主体。

四、扶持政策

在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方面,市级财政继续对村集体(新型合作农场)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实行奖补。

在推进特色产业全程全面机械化方面,市级财政对村集体机械化种植特色农作物的新型合作农场给予补助。

在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方面,对以村集体为主经营的设施农业服务联盟,各县(市)区根据不同的作业环节,鼓励开展“机器换人”,鼓励绿色农机装备和生产技术应用。

在实施农业“宜机化”改造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投资,加强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提高农机作业管理便利程度。

在稳定发展农机专业队伍方面,对符合职业技能鉴定条件的,当年取得农机驾驶证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获证奖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享受财政奖补。对新型合作农场、以村集体为主经营的服务联盟录用的涉农大学生,财政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并对其业务(含驾驶、经营等)培训全额补助。

在保障农机生产安全方面,鼓励变型拖拉机等老旧机型提前报废,对未到报废年限的全市在册变型拖拉机,按照剩余年限,市、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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