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办发〔2018〕2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办发[2018]67号)。
为大力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我市紧紧围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按照“一季一跟踪调度、一季一考评、一季一点评、一季一通报”的要求,我们会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水环境整治、农业废弃物清理与利用、村容村貌的提升、村庄规划设计、长效管护机制、组织推进共九个方面制定了考评办法和计分标准。旨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扎实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