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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捕捞河蚬(黄蚬)被处罚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0-03-26 字体:[ ]

近日,通州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向一起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件的当事人曹某某送达《渔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当场履行了处罚决定。

曹某某是2020年3月9日在通吕运河通州金余段无证进行机吸蚬捕捞作业时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其捕捞的渔获物100公斤河蚬(黄蚬)全部现场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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