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南通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农委 发布时间:2013-02-18 07:3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概述
  2012年是加快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委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农委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组织机构健全。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综合处相关人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密审核和网络维护等工作。并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监察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评工作。
  (二)各项制度完善。根据《南通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程序。文件类和非文件信息公开均按照拟稿部门→保密员审核→委领导审批流程操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安全、准确,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宣传培训到位。我委在党组会议上专题学习《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布置,并在全委会议上专题讲解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有关知识,介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公开程序和公开途径,全方位提高全委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完善公开目录。今年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要求,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编制。编制后主要对政策文件进行了重新编排,并在年底前将所有公开信息进行了重新分类,确保了我委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实用性。
  (五)加强载体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在做好“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南通农业信息网建设,提高网站互动性,开通了在线咨询服务,进一步为广大“三农”服务提供便利。二是信息简报。我委通过编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及时向社会提供重要工作动态信息,2012年累计编发52期。三是报纸广播电视等。通过《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政务信息1000余条。四是开辟了“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分别在南通农业信息网和机关橱窗展出6期。五是在市区濠东绿地宣传长廊向市民开展涉农政策法规宣传,编辑《法润江海》报,通过烟草发行系统,在每个行政村张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注重监督考核。我委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和考核评议制度,明确委监察室负责对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处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考核评议和管理指导,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度,我委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4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5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43条。
  通过南通农业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其中,公告告示2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含委发文件)93条,其它信息11条。
  (二)公开形式
  一是互联网。公民通过“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府工作部门——农委”或通过南通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二是信息简报。我委通过编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及时向社会提供重要工作动态信息。
  三是报纸广播电视等。通过《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政务。
  四是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2年度,我委未接到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未有办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投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一)收费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投诉等情况
  我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箱,还在网上开设公众评议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2012年,我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仍存在部分问题。2013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我委将在发文稿纸中增加信息审核板块,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二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网站建设。不断完善单位网站的互动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委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力度,在制度上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