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19-0106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牧〔2019〕41号
成文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08-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全市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 普及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045/2019-0106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牧〔2019〕41号
成文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08-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全市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 普及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 普及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8-16 13:3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苏农牧〔2019〕23号)要求(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绿色生产方式,着力构建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现将我市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全市建设1580家生态健康养殖场,其中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278家,全市生态健康养殖比重达到85%。(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年度工作安排

6-9月:组织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建设培训活动。组织技术骨干,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建设服务。 7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

9月下旬-10月:组织开展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的申报、初审;组织对当年规模养殖场生态健康养殖规程(规范)应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标准参照《南通市畜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方案》(通农牧〔2018〕12号))。

11月:组织对当年到期的示范场复检,市级组织对新创建示范场验收、,申报验收程序是:创建单位自查并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初审、市级验收(见《实施方案》附件3),并对县(市)区考评合格的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场)进行抽查。

12月15日前,请各县(市)区将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开展情况总结、生态健康养殖场和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及填写的相关表格(见《实施方案》附4-5)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联系人:夏德华 电话:59002063邮箱:630071984@qq.com

附件:各县(市)区畜禽养殖生态健康养殖场和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目标任务分解表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5日

通农牧41-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