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合作农场有哪些经营管理方式?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6-04 09:1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主要以下四种:一是村农地股份合作社直接经营。通过完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由村、组干部组成管理团队,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生产所需的资金、农机具、仓储等由农地股份合作社投入,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由农地股份合作社组织实施,生产过程、财务收支由农地股份合作社统一核算。二是村组干部承包经营。在村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组织下,按照章程和管理制度,将入股的土地分片或分块,由村、组干部牵头承包,制定考核指标,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成本标准和产量目标等考核奖励内容。三是招聘能人经营。农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先本村,再本镇本县(市)区再南通市的原则,选拔竞聘农场长。制定考核管理细则,签订生产经营合同,采取保证基本收入加超产提成奖励办法,招聘本地能人经营管理新型合作农场。四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村集体或新型合作农场牵头建设社会化服务联盟,为规模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耕、种、收、植保、秸秆还田及粮食烘干等服务,以及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生产技术咨询、益农信息发布、劳动力资源调配等保障服务。社会化服务联盟原则上以村域为单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