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新型合作农场利益分配机制?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6-04 09: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对参与经营的相关人员采取定产量产值、定成本投入、定利润分成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新型合作农场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一是定好管理费用。按实际承包面积标准核算管理团队的管理费用,并按岗位责任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定好产量产值。按照本地粮食生产水平确定好产量产值,实行包工定产,制定合理的生产考核指标和工资标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予以适当奖励;低于任务额的,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一定的赔偿。三是定好成本投入。认真核定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土地流转、农资种子、机械作业、水费电费、人工等生产成本,核定成本上限,并进行专项审计。四是定好利润分成。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必须签订经营合同或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合理确定每年上交集体的经营收益。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每年经营收入剔除生产成本、土地流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上交村集体一定数额经营收益后的利润,实行先分配后分红。对村组干部、农场经营者、聘请的能人等直接参与生产经营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分配,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后,可按章程适当分红。分配、分红情况在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