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045/2020-00660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通农机〔2020〕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公布2019年南通市村集体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合格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045/2020-00660 |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 ||||
文号: | 通农机〔2020〕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公布2019年南通市村集体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合格名单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19年南通市村集体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合格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联盟“三个全覆盖”试点镇建设工作季度推进计划的通知》(通委农办〔2019〕3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粮食机械化烘干能力建设目标任务及验收评价办法的通知》(通农机〔2019〕5 号)、《关于印发〈南通市粮食烘干中心验收规范〉的通知》(通农发〔2020〕1号)精神,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人员于2020年6月对2019年各地村集体建设的市级粮食机械化烘干中心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合格的海安周机谷物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等30个市级粮食烘干中心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希望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确保生产安全;各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时,加强维护检修和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表:1.各县(市)区2019年村集体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情况汇总表
2.2019年全市村集体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信息汇总表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