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20-0032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渔〔2020〕4号
成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长江禁渔期执法管理 工作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045/2020-0032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渔〔2020〕4号
成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长江禁渔期执法管理 工作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长江禁渔期执法管理 工作督查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4-02 16:23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通州区、港闸区、崇川区、开发区、海门市、启东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长江、淮河干流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渔〔2020〕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长江禁渔期执法管理,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由我局联合长航公安南通分局有关人员组成长江禁渔期执法管理工作督查组,于近期开始对沿江县(市)区长江沿岸开展陆上督查。

本次督查由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领导、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并邀请长航公安南通分局有关领导。督查组主要检查沿江各地长江岸线、港口码头、沙洲浅滩的违法捕捞和违规定置网具清理情况。各地要根据辖区情况,在认真做好新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捕捞行为;要继续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对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规网具、违法捕捞等情况,督察组将向属地进行通报,限期处理。

检查时间安排在4月中下旬,具体行程根据长江潮水情况确定后电话通知。

联系人:韦晓春,电话:13773768996。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