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建议(政协54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6 15: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吴启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通过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水平。2015年4月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指导意见》(通办发〔2015〕34号),提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主要向本地农民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流转,推进土地集约利用,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我市既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又是全省唯一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试点市。为了发挥高标准农田的高效益,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优化要素配置,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7年11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联盟“三个全覆盖”试点镇建设的指导意见》(通委农发〔2017〕2号),要求在全市各县(市)和通州区各选择1个镇作为市级试点,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高标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联盟”三个全覆盖,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促共赢,产业、要素、利益联接更加紧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提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市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为了创新农业规模经营方式,促进土地整村流转、经营集约、效益提升,2018年10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又下发了《关于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推进村级集体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通办发〔2018〕71号),要求到2019年,有60%的村(居)建立新型合作农场;到2020年底,80%以上的村(居)建立新型合作农场,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率达80%。目前,高标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联盟“三个全覆盖”试点镇建设正在加快实施,新型合作农场正在加快发展。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0日

联 系 人:邵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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