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农村垃圾分类处置的建议(人大824)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2 10: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城管局:

经研究,现对陈向阳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垃圾分类处置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提案提出者时参考。

我们将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9〕1号)和《南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办发〔2018〕67号)的部署安排,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现已出台了《南通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

一是建立垃圾处置体系。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建立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100%。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加大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投入,合理配备垃圾收集、运输、中转设施设备。在垃圾收集方面,提倡采用上门收集方式,不具备上门收集条件的,应按整治村6~8户/只的标准配置垃圾桶(箱),加强垃圾收集设施维护管理,力求垃圾收集设施干净整洁,无破损,外表无脏污,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二是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按照“三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标准在农户家庭配置分类投放设施,有条件的村按照“四分类”(有机易腐、可回收、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实施垃圾分类的村应建立与前端分类相适应的分类收运体系,加强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流向监管,严防“前分后混”,确保各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闭环运行;垃圾分类试点建制镇全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设数量适当、规模相当的有机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原则每处处理设施规模不小于2吨/日,实现有机易腐垃圾不出镇。今年内,示范村要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到2020年,试点镇全域和示范村要全面实行“四分类”闭环管理,实现“可腐烂”垃圾就地处理全覆盖。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0日

联 系 人:倪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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