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老集镇整治提升,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政协554)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6 13:51 累计次数: 字体:[ ]

陈艳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老集镇整治提升,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强化老集镇整治提升,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关心和关注。正如您所说的一样,我市农村规划建设体系,经过数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并,形成了目前的城市、镇、村庄三级格局。但是,老集镇仍存在基础设施滞后、环境管理缺位、服务功能弱化等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推进。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市委、市政府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提升村庄规划设计水平,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建设美丽宜居村庄,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

2018年9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南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办发〔2018〕67号),2019年4月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委农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通农发〔2019〕31号)。文件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落实了整治的相关责任单位。

老镇区的道路、绿化、步行道板砖、路灯等市政设施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据了解,今年通州区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通州区被撤并乡镇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按照省“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的要求,结合被撤并乡镇实际,支持被撤并乡镇集镇区实施环境整治,到2022年实现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整治全覆盖。主要内容:一是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准确定位被撤并乡镇集镇区功能,因地制宜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调整居住区布局,完善生产生活功能。二是整治生活垃圾,推行分类管理,积极推行市场化保洁,加快更新改造落后的垃圾中转站,按标准配齐处置设施。合理配置保洁员队伍,落实保洁员工作职责,基本实现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生活垃圾处置的全域化、长效化、一体化。三是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完善道路、路灯、绿化、供排水、污水处理、公共场所等配套设施,优化公共交通路网,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四是鼓励利用闲置地、边角地等建设小游园,强化道路、河道两侧绿化,加强单位和小区庭院绿化,形成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五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提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六是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及长效维护管理,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保障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日常管理规范化。

二、加快推进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

根据《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版)要求,我市加快推进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进一步优化镇村空间布局,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和相应的规划引导要求,按照“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城郊融合、搬迁撤并”的思路,优化完善村庄分类,合理确定村庄建设发展目标,统筹城乡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促进城乡整合发展。对于撤并的老集镇将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同时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的中心节点,规划配置辐射一定范围乡村地区的、规模适度的管理、便民服务、教育、医疗、文体等功能建筑和活动场所,引导建设完善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等配套设施。全市109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村,2019年底前先行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加大整治力度,加强长效管理

根据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按照《南通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整改方案》排定的计划,我市将大力推进村镇污水整改,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及村庄生活污水小型设施建设。一是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重点推进镇建成区、撤并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确保“十个必接”有管可接。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22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水平。二是全面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确保接管优先,对城镇周边或邻近污水管网的村庄,通过接管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不具备接管条件、但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对居住分散或管网建设难度大的村庄,因地制宜进行分户或多户并联处理。确保今年完成300个行政村村部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集市贸易监管、证照管理等职能,切实加强对老集镇各类市场主体日常监督,积极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高位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落实县(市)区、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镇、村党组织书记抓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需求。各级财政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统筹安排机关部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经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牵头部门抓总统筹、职能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卫健委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责,落实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农村水环境治理、村庄规划设计等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对老集体镇各类市场主体日常监管。财政部门加强资金支持。制定镇级评估办法,实行一季度一查评、一季度一排名、一季度一通报、一季度一次现场会的工作机制。

(三)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动员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探索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程序,支持农村“工匠”带头人、乡土人才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把老集镇所在村居作为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引导集中居住,打通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通道。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2日

联 系 人:倪春红

联系电话:59002049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