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关注“农田种草”破坏耕地的问题(政协45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1 14: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姚大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关注“农田种草”破坏耕地的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草坪种植最早起源于如皋市如城街道钱长村,已有10多年的种植历史。目前全市种植面积在15000亩左右,主要分布在如皋市如城街道、磨头镇和长江镇,以及海安部分乡镇。目前草坪种植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基质型,主要分布于如皋市长江镇,面积约1500亩,占比10%左右,在首次种植草坪前一次性覆盖长江江砂20cm厚,以后每年每季在草坪生长过程中适量培肥(少量畜禽薄水粪便、复合肥),这种类型一般可种植10年左右,对耕地土壤破坏较小;另一种为覆土型,主要分布于如皋市磨头镇、如城街道,占比90%左右,在每季草坪铲草后,每亩覆盖畜禽薄粪便8000kg左右。收获铲草方式也有两种:一是人工铲草,占90%左右,铲草厚度在1cm左右,铲草带走的土壤一般可通过农户增施鸭鸡窝灰、薄粪水来弥补;二是机械铲草,是近年来刚兴起的一种新型铲草方式,占10%左右,铲草厚度在1.5cm左右,比人工铲草厚 0.5cm,尽管种植大户比较重视草坪的人工培肥、补土,但采用机械铲草,不可避免地带走了土壤耕作层。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草坪作为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用材,其需求量不断扩大,相应的种植效益也迅速提高。据调查,种植草坪每亩年产值一般在8000~15000元左右,全市草坪产业总产值在1.5亿元左右。草坪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但正如您所指出的,种植草坪易造成“耕地土壤耕作层厚度下降,农田基础设施损毁,诱发不确定矛盾和纠纷”等问题。为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趋利避害,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正确引导草坪产业发展。草坪产业是近年来在部分地区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我们将加强草坪产业调查研究,正视草坪种植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草坪产业的发展,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分类指导。一方面,引导种植户采用基质型种植方式,使用高效缓控肥和高效低毒农药,杜绝施用高毒农药;探索在土地流转时与种植大户签订耕地质量保护协议,确保在承包期内土壤耕作层不降低,土壤环境质量和肥力质量不降低。另一方面,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协同技术攻关,特别是在确保耕地土壤耕作层不破坏的情况下,找出一种价格低廉的适宜于草坪生产的替代物,尽快出台草坪绿色高效种植技术规范,对种植大户加强技术培训,特别是加强土壤耕作层保护技术指导。

2、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我局将深度挖掘农业多功能性,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壮大新兴产业,为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注入持久活力。充分发挥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名俗文化和特色产业等优势,打造休闲观光农业特色村庄和精品线路,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发展。

3、强化日常督查执法。我局将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加大督查、执法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发现的土壤耕作层遭到破坏严重的现象及时制止,责令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