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11: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及特色亮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南通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对22项涉企经营事项制定了改革具体方案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4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本年度市本级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23件。

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了随机抽查事项11项,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1项,对41家企业开展19次抽查,年度检查事项覆盖率和检查任务完成率均达100%。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31家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现全市43家规上饲料企业、60家规下饲料生产企业风险报告全覆盖。结合农机安全网络化监管,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回头看”,配合做好变型拖拉机驾驶证清理工作,注销清理了2574本。全面完成全市30艘涉渔乡镇船舶的整治工作;摸排出全市借名登记渔船167艘,目前已清理166艘。开展专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联合执法行动3次,市县联合执法行动5次,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7次。开展渔船服务组织管理能力提升百日行动,严格落实海洋渔船开捕期安全出海“十个必须”,全市556艘海洋渔船安装新型北斗设备,开捕期间每日通报北斗开机情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四是切实抓好农业农村疫情防控。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农村地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畜牧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点》《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5号)《南通市渔港渔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操作指南》《关于做好海洋渔业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加强督查检查,切实做好农业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农产品稳产保供。

(二)推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开展行政问效数据归集。对涉及我局的3个省级、5个部级行政许可办理系统,积极与省厅对接,推动数据回流工作。我局126个行政许可事项和45个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在市县一体化平台部署完毕,实现办件数据即时录入、即时共享、即时问效。

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认领调整“互联网+监管”事项47项,入库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的监管事项45项,监管行为覆盖率达95.74%。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交由综合执法机构查处。

三是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工作。对部门电子证照进行梳理,上报电子证照信息45项,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共享。

(三)完善立法制规工作体系

一是稳步推进涉农地方性立法调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南通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计划。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程序制定了《南通市海洋渔业船舶违规记分管理办法》《南通农业品牌目录制度(试行)》《南通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规范性文件。对2010年以来本局(含原农办、农委、海洋与渔业局、农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在局网站公示。对2021年市委一号文件、《十四五南通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专项审查工作。

三是积极申报涉农规章立法计划。根据省厅要求和我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在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南通市海洋渔业船舶违规记分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将该办法列入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先期开展立法调研。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局内部管理制度2021版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41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做到领导班子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续聘资深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和相关事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充分发挥了专业法律人才对推进农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服务和支持作用。2021年,法律顾问代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审核合同协议、文件77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份、接受咨询5件、参与行政处罚案件会商1件、参与专题研究5件。

(五)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制度改革。在市委编办的关心下,原崇川区农业执法大队34名人员于4月下旬顺利转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现市级层面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目标。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接受社会监督。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强化对法制审核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整治、长江禁捕、海洋伏季休渔等执法行动。全市共立案查处种子、农药、肥料违法案件50起,罚没款金额共212.508万元;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60件、罚款30.78万元,移送司法“两法衔接”案件5件;办理农机行政处罚案件411件,罚款金额2.125万元;办理违反长江禁渔期规定行政处罚案件57件,罚款5.78万元;查办海洋伏休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案件83件,查获涉案人员57人,涉案渔获物1202公斤,罚款66.3万元,移送司法“两法衔接”案件40件94人。

四是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对照新《行政处罚法》,对我局制定的《南通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中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2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5项进行修订。积极构建柔性执法与行政处罚配合衔接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市沿江渔业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农村厅、司法厅长江禁渔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级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核发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96名人员顺利通过。

二是加强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审核把关作用,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修订了《南通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局网站公示,明确法制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加强法制审核。全年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的42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

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12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重点从执法主体、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规范程序以及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四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124件,其中人大主办建议56件、协办建议31件;政协主办提案24件、协办提案13件;人大重点建议1件,政协重点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农村人居环境、农业面源污染、休闲农业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我局及时落实建议提案的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深入调查研究,与代表委员充分沟通交流,切实回应代表委员和基层群众的殷切期盼,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均保持100%。

(七)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规划。制定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年度22项普法活动,明确普法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确保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进社区科普宣传、农业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送法进家庭农场、“农机3?15”普法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月、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15场,为乡村振兴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是开展长江禁渔普法宣传。通过安装禁渔警示牌、悬挂横幅,组织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沿江巡回审判、制作张贴“法润江海”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宣传画、制作播放长江禁渔宣传短片、发送手机短信息、送法上门等方式,促使长江禁渔政策持续广泛深入人心,努力做到长江禁渔“人人皆知”。《“五防”措施夯实长江十年禁渔法治根基》入选2021年度南通市普法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并在全市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上作典型案例介绍。

四是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印发了《南通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格一户”的目标,会同司法局开展示范户遴选工作。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对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主等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课程,2021年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训班118期,参训人员17357人次。

(八)依法有效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是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件44件,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部门信箱来信43件,所有办件全部按期办结。处理行政复议件案件3件,受理1件,转办1件,撤回1件。受理信访事项104件,办结103件。

二是积极出庭应诉。做好启东市陆某行政复议诉讼案出庭应诉工作,局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法院一审驳回对方请求,目前进入二审阶段。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6月下旬,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省第四届“百万党员学法用法考试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培训班。

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引领行动,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出发,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开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根本遵循和法治指引。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局成立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对照南通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南通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评估标准清单,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暨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总结“十三五”工作情况,部署“十四五”及2021年重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农业建设重大问题,每季度局长办公会听取农业农村法规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讲法和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年终述职报告将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局各部门、单位明确法治工作联络人,建立工作交流群,及时传达法治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加强绩效考核。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各项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局各部门单位及时报送法治建设信息和法治工作总结,便于做好宣传总结。

三是安排专项经费。每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培训。坚持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低于40学时。今年先后举办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会、行政复议应诉实务培训,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测试、民法典网上竞答答题等活动。制定南通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细则,被司法局推荐给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司法部门参考。邀请专家给全市执法人员作新《行政处罚法》专题辅导。举办农业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种子和农药法律法规等培训7次,培训近700人次,不断提升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一是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工作、重一线执法人员轻机关工作人员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办法等需要及时修订完善。

三是执法人员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执法队伍人员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开展的法律业务培训还不够,对法规政策的把握仍需加强。

四是普法效果有待提高。普法方式创新有待加强,依赖传统普法模式多,运用信息化普法手段还不够,依赖集中灌输、专题辅导多,举办活动少,普法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明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是公开透明,依法履行职能。健全完善“放管服”改革的内部协调机制,统筹好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三项工作,落实好“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认真调研,推进立法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农业农村立法,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基础。2022年,认真做好《南通市海洋渔业船舶违规记分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争取早日纳入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三是强化监管,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机安全整治、长江禁捕、海洋伏季休渔、“三船”整治等执法行动,继续同公安部门开展合作,强化两法衔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四是积极作为,加强普法教育。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对照普法清单按时开展各项普法活动。继续开展“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安全生产、长江禁渔、海洋伏季休渔、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打造我局“法润通农”法治宣传优秀品牌。

五是坚持学法,强化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公务人员、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