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
工作技术服务单位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12-06 15:1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技术服务单位

二、项目预算:15万元。

三、主要服务内容:

南通市“十二五”以来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53个,面积318.04万亩。本次采取抽查的形式,抽查比例不低于40%。

(一)对南通市所辖县(市)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通州区示范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汇交数据完整性、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查;

(二)对南通市所辖县(市)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通州区示范区)汇交并上图入库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实地核查,发现问题下发项目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形成整改意见;

(三)上级部门在数据修正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解决并提交报告;

(四)对南通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提交综合评估报告、复核问题清单、整改完成情况等;

(五)提交成果时间:2019年12月25日前。

四、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4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拟投标单位未承担南通市及所辖县(市)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通州区示范区)本次“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上图入库工作。

五、其他说明

1.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30前送至南通市农业农村局1734室,EMS邮寄或送达,逾时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评标方法:投标截止日后,择期组成评标小组评标,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以报价最低价中标。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

4.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 0513-59002190

地址: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崇文路2号)

七、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与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纪委联系,联系人:车艳波,电话:0513-5900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