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通办〔2022〕99号)和省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1〕16号)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国家农田建设监测监管范围,确保建成面积及时足额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底数清、位置准、情况明”。考虑到该项工作需要运用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及图层、专业软件和技术手段,拟采取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方式,落实全市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矢量数据市级核查。
一、服务内容
(一)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两区”矢量范围核查,及补建高标准农田矢量范围核查。审查需比对成片开发片区和建设用地项目矢量范围、高标准农田矢量范围、“两区”矢量范围。
核查任务:
1.核对占用高标准农田位置示意图、补建高标准农田位置示意图。
2.基于自然资源底图,比对补建高标准农田范围、矢量图层(矢量数据为shp格式,2000坐标系),是否符合自然资源底图耕地范围,是否与原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重叠。
3.“两区”矢量范围核查,比对矢量图层是否占用我市已划定“两区”范围。
(二)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的新建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规划设计数据核查。需对新建高标准农田矢量范围与以往建成并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矢量范围比对查重。
核查任务:
1.基于自然资源底图,比对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的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矢量图层是否与“十二五”以来我市已上图入库及使用省以上财政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重叠。
2.基于自然资源底图,核查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的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矢量范围是否全部为耕地。
(三)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竣工验收数据核查。需对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矢量范围与原规划设计阶段矢量数据以及竣工图范围比对核查。
核查任务:
1.基于自然资源底图,比对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的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矢量图层是否与“十二五”以来我市已上图入库及使用省以上财政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重叠。
2.基于自然资源底图,核查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的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矢量范围是否全部为耕地。
3.基于规划设计上图入库数据,核查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的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矢量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四)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已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项目数据信息。日常协助比对上图入库图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图斑、农田现状图斑等,提供相关比对数据、图斑等统计调度工作。
二、最高限价
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8万元/年,服务周期3年,合计不超过2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合同一次性签订,每年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同时具有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一级资质证书、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近三年来应具有承担过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的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四、评标办法
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标小组,现场拆封各投标单位报价文件,最低报价单位中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不合理标书,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请有意投标单位于2023年1月17日15:00前将盖章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承诺书、近三年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相关工作协议或合同、报价单)一份寄或送至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大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没有中标的,不再通知和退回标书。具体开标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开标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考虑到目前仍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议。
联系人:陶先东,59002189,监督电话:沈春燕,59002196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