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2〕177号)要求,涉农县(市、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5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良好以上等级率达75%以上,为综合评价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拟采取询价方式择优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落实2022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工作。
一、服务内容
1、按照江苏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评价监测规范要求,对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监测评价。
2、撰写南通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报告及成果,于2023年1月15日前提交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3、调研获得的数据、绩效评价的知识产权均归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所有。
4、项目完成时间限定: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14日。
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近三年来应具有为政府部门提供类似服务的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
四、评标方法
由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邀请专家组成评标小组,现场拆封各投标单位报价文件,最低报价单位中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不合理标书,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请有意投标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12:00前将项目投标书(团队资质、评价方案)、项目预算表等材料密封送达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处(南通市崇文路2号2428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没有中标的,不再通知和退回标书。具体开标由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组织进行,开标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
联系人:洪春花,电话:81580787
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59002196
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