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南通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的询价公告(二次)
来源: 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发布时间:2022-12-19 1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依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2〕177号)要求,涉农县(市、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5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良好以上等级率达75%以上,为综合评价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拟采取询价方式择优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落实2022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工作。

一、服务内容

1、按照江苏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评价监测规范要求,对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监测评价。

2、撰写南通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评价报告及成果,于2023年1月15日前提交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3、调研获得的数据、绩效评价的知识产权均归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所有。

4、项目完成时间限定: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14日。

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近三年来应具有为政府部门提供类似服务的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

四、评标方法

由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邀请专家组成评标小组,现场拆封各投标单位报价文件,最低报价单位中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不合理标书,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请有意投标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12:00前将项目投标书(团队资质、评价方案)、项目预算表等材料密封送达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处(南通市崇文路2号2428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没有中标的,不再通知和退回标书。具体开标由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组织进行,开标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

联系人:洪春花,电话:81580787

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59002196

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