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12月份变型拖拉机
办理注销登记的通告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1-20 13:33 累计次数: 字体:[ ]

港闸区、崇川区、市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9〕40号)、《省农机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2017〕9号)和《南通市农委、公安局、安监局关于做好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工作的意见》(通农机〔2016〕18号)规定,对注册登记时间满12年的14台变型拖拉机依法实行强制报废。现将本市市区14台强制报废的变型拖拉机予以公告注销,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注销名单已经刊登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nyncj.nantong.gov.cn

附件:南通市区2019年10—12月份变型拖拉机注销台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4日


变拖2019四季度注销台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