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休闲农业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3-20 14: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拟采取询价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委托其办理本单位休闲农业宣传视频拍摄项目招标采购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根据工作安排,承担本单位休闲农业宣传视频拍摄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代理服务。

2.中标招标代理机构需完成的相关服务内容: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指定媒体平台发布;组织招标事务;草拟合同;编制招标情况书面报告;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宜等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招标代理业务;

2.承担过视频拍摄、制作等招标业务工作。

三、报价材料

(一)相关资料

1.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佐证资料:包括公司简介、近三年工作业绩(含视频拍摄招标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等证明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及其他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

以上所述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将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

(二)报价资料

报价函。报价函应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为含税价格。

四、询价办法

1.投标人按照附件格式提供盖章且密封好的报价函,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现场拆封各投标人报价函。符合询价文件资格要求,将下浮比例最高的单位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号)标准为基数的80%,不高于80%的为有效报价,报价为招标代理全过程所有费用。

2.对于未中选的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相关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3.有意投标人请在2023年3月27日15:00前将《报价函》和报名所需资料等盖章密封好,寄达或送至南通市乡村产业发展处(南通市崇文路2号)。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7日15:00,南通市图书馆会议室。具体开标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询价开标小组进行。询价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13814624339;监督电话:59002196。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