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0-15 08: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长江禁捕协助巡护人员

辅助执法

3人

大专及以上

1、从事渔业视频监控室24小时值班或长江禁渔巡护;
2、熟悉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3、3年以上驾龄。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限一人一岗。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表中须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4.有效期内的驾驶证正反面扫描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日9:00 -10月24日12:00。

(三)报名地点

报名邮箱:ntsnyncj@163.com。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上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应注意公民诚信,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注意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核

1. 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

3.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46号江景苑G座北楼203会议室)。

4. 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如荣誉、专利、课题、文章、工作成果、公开发表过的作品等),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 报名可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13-59002036(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四、招聘办法

本次考试拟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进入技能测试环节。面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总成绩按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计算得出,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对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9002196。

本公告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