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南通市农业
科学技术推广奖的通知
科学技术推广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评定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7〕3号),为做好2019年度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我市农业推广、科研、教学、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家庭农场等单位和个人,围绕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在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过程中形成的新成果,凡符合《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评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均可申报。5年内已获得部省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及同类奖励的成果不再受理申报。每个完成人在本届奖励中只能参加一个成果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
市农业科技推广奖的申报材料包括:
①《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申报书》;
②验收证书或评价证明;
③应用证明(不少于三份);
④成果推广技术与工作总结;
⑤其他需附的材料。
《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申报书》请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竖装A4纸,正文内容不小于5号字。申报书及附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不需另加封面。每个项目报送完整材料1套。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以收到申报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各地申报材料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市级有关单位由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上报,同时报送《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顾婷婷;联系电话:59002055
附件:1、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申报书
2、2019年度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申报汇总表
2020年3月9日
附件2:2019年度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