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通市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船舶管理,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渔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我局起草了《南通市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4日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农业农村局1729室,邮编:226007,并在信封上注明“南通市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字样。
二、联系电话:0513-59002022;电子邮箱:317877665@qq.com。
附件:《南通市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