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就业扶贫长效机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2-08 10: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为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专项巡查中就业扶贫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三五就业脱贫攻坚任务,现根据省人社厅、扶贫办《关于建立就业扶贫长效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函〔2020〕17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就业扶贫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常态化开展就业帮扶,促进稳定就业增收,有效防止失业返贫,确保圆满完成就业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保持80%以上,动态消除农村零就业家庭;2020年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000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就业能力;积极落实各项就业资金补贴,做到应享应享、应补尽补。

二、具体措施

1.强化动态跟踪服务机制。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定期跟踪走访,精准确认就业帮扶对象,全面掌握其就失业状况、就业需求、技能水平、培训意愿等信息,建立健全精准到人的就业扶贫基础台账,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确保“一户不少,一人不落”。

2.提高就业岗位有效供给。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对有就业意愿的扶贫对象提供分类帮扶,加强“岗位供给清单”和“就业需求清单”精准匹配。对有就业能力暂未就业的,尽可能提供就近就业机会,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对已就业的,继续实施就业跟踪帮扶,及时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贫优惠政策,着力稳定就业,努力把失业返贫风险降到最低。

3.巩固扩大就业培训成果。在已开展技能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开发实用性强、适合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特点的专属化培训项目,将返贫、相对贫困、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纳入免费培训对象。强化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培训就业成功率。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确保“应培尽培”、“应补尽补”。

4.积极引导扶持创业增收。多形式组织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和创业培训活动,针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特点引导其积极创业。建立培训、孵化、实践、帮扶、服务“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互联网+创业服务”模式,为扶贫对象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优先安排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对成功创业的低收入劳动力落实好创业补贴政策。

三、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推进部署,按月调度工作进度,坚决把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基层。

2.加强部门联动。各地要保持与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持续做好就业岗位信息的推送发布,实现业务协同、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形成合力推动就业扶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定期组织任务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现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果真实。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