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045/2020-00167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 文号: | 通扶办〔2020〕1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2-27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继续做好为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045/2020-00167 |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 ||||
文号: | 通扶办〔2020〕1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继续做好为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的通知 |
关于继续做好为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的通知
各县(市)及通州区人民政府、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
南通市政府继续把为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地要按照南通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印发的《为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实施方案》(通扶〔2018〕3号)的要求,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承保出单。
鉴于今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还未解除,为强化政策的有效落实,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今年各地可与原承保主体续签协议。如果原承保主体在上年工作中违背协议条款、服务能力欠缺、在承担履约责任上存在重大失误等情形的,应按规范程序重新招标确定承保主体。
各地在做好承保工作的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承保公司及时做好理赔工作,真正把实事做好、实事做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南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