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正常、合法的木材流通秩序。 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行为、依法查验植物检疫证件、监督检查野生动物及珍稀植物运输;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组织编制、对森林采伐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全市林业分类经营工作协助做好木材运输证的审核与管理工作;对全市征占用林地现状进行现场调查、配合国家开展征占用林地检查、协助做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查处全市森林采伐、征占用林地违法案件。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挂牌南通市林政管理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4人,领导职数1名,现在编在岗4人。
三、2018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委党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提升效能,努力打造“廉政型”、“学习型”、“服务型”单位。
(二)做好全市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工作;开展2017年度使用林地异地恢复、森林采伐迹地更新以及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综合检查。
(三)做好2017年林地年度变更工作;做好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地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
(四)履行好各项森林防火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防火责任落实、人员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和物资库建设,不断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
(五)加大林业执法宣传力度,组织执法专项行动。做好典型案件的督办查处,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六)抓好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森林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6.1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16万元,增加24.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住房补贴、公积金调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6.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96.1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6.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6万元,增加24.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住房补贴、公积金调整。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无增减。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支出预算总计96.14 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农林水事务支出85.17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林业运行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40万元,增加23.85 %。主要原因是(1)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机发放;(2)压缩职能项目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0.97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76万元,增长33.62%。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提租标准提高。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06 万元,增长27.74%。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2)增加了公休假补贴和岗位目标考核奖。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万元,减少52.13 %。主要原因是压缩职能项目支出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本级)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6.1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14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本级)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6.1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6.74万元,占 90.22 %;
项目支出9.4万元,占 9.78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96.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6万元,增加24.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住房补贴、公积金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96.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增加19.16万元,增加24.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住房补贴、公积金调整。
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类)
(1)农林水事务支出85.17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林业运行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40万元,增加23.85 %。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1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的增长。
2.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万元,增长162.26 %。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提租标准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6.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2.22万元、津贴补贴25.26万元、奖金12.84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09万元、住房公积金7.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二)公用经费1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3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4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福利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7万元、特许费0万元、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6.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6万元,增加24.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住房补贴、公积金调整。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九华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6.74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2.22万元、津贴补贴25.26万元、奖金12.84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09万元、住房公积金7.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二)公用经费1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3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4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福利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7万元、特许费0万元、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3.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2 万元,增加0.15 %。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3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无增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比上年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3万元,比上年增加
0.09万元。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76万元,与上年基本齐平。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5.26万元,比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任务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试点单位)
2018年本部门共 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