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农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优质产品的鉴定检验;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实施产品登记、证书管理和质量认证的农产品进行检验,以及对重要新产品、新品种投产和科研成果鉴定检验;接受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委托,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2、制定和修订本区域农业环境质量标准及农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负责本区域农业环境检测的组织协调及农业环境质量的调查;负责对本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负责本区域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的技术鉴定和损失评价。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属纯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建制,在职编制5人,实际在编5人。
三、2018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继续做好检测工作
1、开展好蔬菜农药残留的例行监测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搞好质量溯源工作。
2、完成好全省蔬菜农药残留异地监督抽检工作。继续按照省农委监管局要求做好实地采样、信息化操作,确保及时抽样并于前处理后送交省农检,领样后认真开展农残检测,按时上报检测结果。
3、做好各项政府管理部门安排的检测任务。
(二)做好省级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办公室要求,做好统筹协调,完成各项工作。
(三)完成“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0.9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86万元,增加12.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住房补贴、公积金调整,以及根据职能要求部分项目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0.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80.9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0.97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86万元,增加12.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住房补贴、公积金调整,以及根据职能要求部分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无增减。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支出预算总计180.97 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农林水事务支出164.6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农业运行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70万元,增长9.82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休假补贴和岗位目标考核奖。
(2)住房保障支出16.52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16万元,增长45.42%。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提租标准提高。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31.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9 万元,增长14.40 %。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2)在职、离退休提租标准提高;(3)增加了公休假补贴和岗位目标考核奖。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9.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7万元,增加1.77 %。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能要求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本级)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80.9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97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本级)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0.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1.85万元,占 72.86 %;
项目支出 49.12万元,占 27.1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80.9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86万元,增加12.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住房补贴、公积金调整,以及根据职能要求部分项目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86万元,增加12.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住房补贴、公积金调整,以及根据职能要求部分项目增加。
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类)
1.农林水事务支出164.6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农业运行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70万元,增长9.82 %。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8万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的增长。
2.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8万元,增长347.62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提租标准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本级)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1.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4.25万元、津贴补贴32.48万元、奖金9万元、绩效工资11.2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27万元、住房公积金1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45.61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二)公用经费1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5.8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70万元、培训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0万元、特许费0万元、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0.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6万元,增加12.33%。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2)在职、离退休提租标准提高;(3)增加了公休假补贴和岗位目标考核奖。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1.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4.25万元、津贴补贴32.48万元、奖金9万元、绩效工资11.2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27万元、住房公积金1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45.61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二)公用经费1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5.8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70万元、培训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0万元、特许费0万元、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9.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5 万元,增加0.25 %。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32%;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6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无增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6元,比上年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万元,比上年减少
1.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规模及资金。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7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3.70 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任务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5.4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4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试点单位)
2018年本部门共 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