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045/2024-00308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通农发〔2024〕5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盘活利用设施棚室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045/2024-00308 |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 ||||
文号: | 通农发〔2024〕5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盘活利用设施棚室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南通市盘活利用设施棚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关于盘活利用设施棚室推进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农办农〔2024〕2号)文件要求,推动闲置棚室尽快盘活利用,促进我市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南通市盘活利用设施棚室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闲置农业设施棚室盘活处置相关工作,并于每季度第一月7日前,按照方案要求按时上报农业设施棚室盘活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市种植业管理处:王爱华、吴骥飞,联系电话:051359002083、051385661385,邮箱:498271073@qq.com
附件:南通市盘活利用设施棚室工作方案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