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24-0027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报告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23〕174号
成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日期: 2024-01-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14207045/2024-0027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报告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发〔2023〕174号
成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日期: 2024-01-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14:55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持续深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做法入选农业农村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案例。我局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上作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经验交流。我局获评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份、优秀文书1份、省农业农村厅优秀案卷1份、南通市优秀案卷1份。《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筑牢长江禁渔防线》案例入选全市法治创新项目。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部署落实,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制定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每月例会听取法治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法治乡村建设调研。二是开展法治建设有关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开展“十四五”法治南通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涉及农民法治意识提升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三是推进法治督察巡察整改工作。积极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好问题认领、整改方案起草、整改推进等工作。做好依法行政专项巡察整改收尾工作。四是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有关工作。配合市人大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调研,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向市人大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宣讲。

(二)完善制度体系,服务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制定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023),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二是推进立法制规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南通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列入2023年立法调研计划的《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条例》项目组织开展调研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了《南通市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南通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为实施行政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在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平台及局网站集中统一公开。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审核合同协议、文件73份、接受咨询15件、参与行政处罚案件会商5件、参与专题研究9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份。选聘局公职律师1名。五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对局出台的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政府采购活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南通市公平竞争审查e平台”完成第三方审查16件。

(三)注重法治宣传,普法效果影响持续提升

一是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年度18项普法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制定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二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实施方案》,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次。积极利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三是积极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农业防灾减灾和种植业普法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月、长江禁渔及渔业资源保护、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等活动。编印以海洋伏季休渔为主题的《法润江海》宣传画报1期。发布农业农村典型案例12个,使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四是接受“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及台账整理上报,接受市司法局现场评估检查。五是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会同市司法局召开全市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部署推进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完成 “法润苏农”示范户培育信息录入工作。举办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2期。申报省农村学法用法典型案例2个,1个案例入选全国农村学法用法优秀短视频。我局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上作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经验交流。六是加强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培训。举办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宣讲,举办“学思践悟”小讲堂3期。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测试、行政复议法专项竞答、第六届江苏省“百万党员学党章学宪法考法律”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培训15次,累计培训800余人次。举办了第三届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技能竞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加强权力清单管理。做好2023年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二是推进省农业农村行权系统应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省厅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的应用工作,实现审批事项全程在线办理,做到“一入口、好办事、管全程”,提高了行政审批的运转效率。2023年,市本级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93件。三是不断优化审批服务。4项涉农许可事项拟列入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积极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相关工作。四是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市县两级归集电子印章69个,方便省农业农村行权系统实现全量推送电子证照功能,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3年度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6项,检查主体235家,年度完成率100%。“互联网+”监管事项45项,覆盖45项,入库事项监管率100%。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六是规范市属园区赋权工作。开展市属园区委托执法情况清理工作。与开发区、苏锡通园区签订了终止委托执法协议和赋权交接协议,积极推进委托通州湾示范区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有关工作。

(五)强化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强化农资和农产品监管。开展农资打假、“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5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95人次。强化农、畜、水产品执法监管,全年累计抽检各类省、市级样品348个。二是推进长江禁渔执法监管。落实长江禁捕网格化管理责任,累计陆(水)上巡查里程4万余公里,市本级查办违法违规案件51件。组织开展了打击长江禁捕夏秋季联合执法行动、长江禁捕水域“清网”行动等23项专项执法行动。深化与长航公安、水警支队、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协同作战,全年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3次。三是抓好畜牧业执法。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93人次,检查各类畜牧业生产经营企业158家次。立案查处30起动物诊疗机构不规范处置医废、使用假兽药等系列案件。四是保障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严厉打击涉海船舶“三非”行为,召开专题会议2次,交办属地问题17个、非法捕捞案件4件。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728艘。查办海洋渔业违法案件15件,其中安全类渔业行政处罚案件13件。五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深入开展“铁牛卫士护航三夏”等执法行动,共计检查机具189台,出动500余人次,办结农机行政处罚案件10件。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全市新上牌登记拖拉机605台、联合收割机278台。全年市本级查办各类案件118件,罚没款157.94万元。

(六)实施执法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出台《南通市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三级评议机制,从执法体制、执法队伍、执法履职、执法规范、执法保障、执法问题等六方面开展监督评议。二是制定《南通市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强化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能力建设”等十项监督内容,督促各地强化内部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全年发布执法监督通报7份。三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建“南通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组织案卷评查4次,共评查案卷101份,提出完善建议460余条。四是加强法制审核。对37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制审核监督作用。五是组织听证和集体讨论。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组织农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会3次、集体讨论37次。

(七)化解矛盾纠纷,信访办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对所有信访件甄别分类,精准交办。对重点信访案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落实全员包案制度。全年共妥善处置来信来访50件次,网上阳光信访平台19件,部门信箱73件,信访事项均实现闭环办结。共受理12345热线来电107件,办结106件。

二是注重业务能力水平提升。强化内控管理,切实增强信访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编印《“三农知识”问答手册》,通过对系统内相关法律法规、惠民等新政策的梳理和学习研究,进一步规范信访答复口径。举办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信访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分析当前信访形势及典型案例,提升农业农村系统信访接访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局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处室(单位)具体抓、相关处室(单位)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组织编制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月度细化法治各条线重点工作计划,督促各处室(单位)按序时推进工作。2023年,局党组研究依法行政议题15个,每月例会听取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年中、年底听取法治工作总结,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三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年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3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奋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5次,组织学习《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反间谍法》《江苏省乡村振兴条例》等法律法规。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讲法和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年终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让法治理念在领导干部的内心生根发芽,真正把依法办事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行动自觉,坚守法律底线,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较长。有个别审批事项办理速度慢,在优化内部流程及加强市县联动方面还有提升空间。

二是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成效有待提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机制还不健全,开展示范户集中培训次数不多,示范户作用发挥有待探索。

三是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还有欠缺。罚没物资处置制度不健全,罚没物品台账、罚没物品处置等管理方面还有待完善。

四是对重点领域监督力度不够。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的举措不多,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发挥不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和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夯实法治基础,为建设富有江海平原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加强省农业农村行权系统运用,切实提高办件效率。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立法制规工作。积极争取市人大将《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条例》项目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继续配合做好《南通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四)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送科技下乡”、长江禁渔、海洋伏季休渔、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继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五)加强执法监管。继续强化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养殖、屠宰环节和动物诊疗机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铁牛卫士”农机安全等领域执法监管,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六)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农机安全、渔业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质量考核评价,用好执法监督考评“指挥棒”。

(七)加强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学法培训,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