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045/2024-0031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机〔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045/2024-0031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通农机〔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5: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强化机制建设、规范管理、基础保障,坚决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风险,严守道路外农机亡人事故“零”目标,为推进南通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机强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强化机制建设,力求农机事故隐患治理提质增效

(一)深化农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全市持续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学习通州区刘桥镇网格化管理模式,压紧压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各地组织镇村网格人员深入摸排农机安全监管底数,对机具、人员、场所、服务组织等信息全面完整动态掌握。继续推广农机监管模块,各地要组织村级农机协管员通过智能应用平台PC端,农机安全网格员依托“全要素网格通”手机端APP,常态化开展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促进信息采集、告知提醒和日常监管在信息平台上全过程流转,增加模块使用频次,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要落实农机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以奖代补”“绩效奖励”机制,开展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十佳百优”网格员、协管员评比活动,并根据文件规定予以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深化农机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农机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将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与农机化扶持政策相衔接。引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完善违法使用农机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制度。压紧压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组织或个人,限制享受各类农机补贴。加大无牌脱检机具监管力度,压缩违规机具使用空间,通过“灰黑名单”制度管理,倒逼经营服务单位、农机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深化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教育活动,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各级农机监管人员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要推动农机监管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广泛深入开展研讨,不断提升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要强化基层农机人员能力提升,利用基层农机人员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载体,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更好地依法为民办事。

二、强化规范管理,力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提质增效

(四)扎实开展农机源头管控行动。巩固“网格化提醒+集中登记检验”工作成果,提高集中登记检验效率和频次,推广乡镇农机实地检验,探索第三方社会化检验新举措,动态更新农业机械在册库、手扶库、无牌库、待报废库等“四库”数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稳定在90%以上的高位水平。突出对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维修网点等机具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源头管理隐患自查自改机制。切实解决无合格证的在用“二手机”监管问题,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采取便民措施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的通知》,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对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符合条件的“二手机”纳入牌证管理,力争海安、如皋、启东、通州、海门等地上半年完成,如东县年底前完成。要强化后续管理,启用专用号牌号段,明确不得申领跨区作业证和从事跨区作业,不得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配齐制动性能、前照灯发光强度等检验装备,年底前实现检验装备配置率100%。督促各级农机监理机构,严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关,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灭火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规范完整填写检验合格证明,突出制动性能、前照灯检验报告等关键数据审验。落实农机备案登记工作,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乘坐式插秧机、机动植保机、谷物烘干机、微型耕耘机、饲料粉碎机、铡草机及新型农机具等机械实行备案登记。

(五)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排查治理行动。拓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果,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四全”监管,进一步查找农机安全生产领域痼症顽疾,集中攻坚整治,抓好整改提升。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各地要压实各方责任,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农机经营服务单位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农业机械、重要生产环节,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特别是农机服务组织粮食烘干场所在地坑清理、热源使用等方面存在有限空间、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各地要推进生物质燃料替代液化气,发放《粮食烘干中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六)扎实开展“铁牛卫士”农机执法行动。抓住夏秋农忙重点时段,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重点打击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引导农机手主动办牌办证,依法参加年度检验。各地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配合,建立定期会商、联动执法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拖拉机运输机组禁行限行措施,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外籍变型拖拉机治理。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加大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单位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治理非法拼装改装行为,维护农机手的合法权益。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对无证操作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的查处力度。开展农机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普通程序案件办理力度,录入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率100%。组织开展执法交叉互查、现场观摩、优秀执法案卷评比等系列活动,发布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全市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认真完成省定任务。

三、强化基础保障,力求“平安农机”示范建设提质增效

(七)增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法成效。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依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建宣教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农机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结合农机化生产作业规律,深入镇村一线和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宣教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农机“3?15”、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农机安全“五进”活动。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列入2024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校园”活动目录清单,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要创作一批农机安全普法短视频、音频作品。继续运用“田野蒲公英”农机安全宣教普法云平台,扩大普法覆盖面。

(八)增强农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市级将以粮食产地烘干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举办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推行农机政策性保险,力争做到农机交强险、农机综合保险“应保尽保”。

(九)增强“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实效。“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对照部、省关于“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要求,以“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积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农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落实,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争取政府创设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的支持政策,强化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装备保障,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提高“平安农机”示范建设质量。推进提档升级,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回头看”,通州区、海门区等地要开展新一轮“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要广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建设,选树一批农机本质安全示范单位,固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将“点”上经验转化为“面”上的率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