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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检联动 宣教结合——南通市强化“两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

来源: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3-01-18 字体:[ ]

按照部、省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精神,元旦以来,南通农业农村系统迅速落实、上下联动,通过巡查检查、科普宣传、抽样检测等形式,开展了“两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有效保障了广大市民农产品消费安全。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局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靠前指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行动,组建3个工作组分别赴各县(市)区开展飞行检查。元旦以来,市级按照“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31家,随机抽检农畜水产品170批次,合格率100%。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鱼”,局渔业处、市水产品检测中心和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站启动了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到池边塘口开展检查抽查。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赴全市10个镇(街道)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指导,每镇(街道)抽查农产品生产基地2家、村级服务站2个,目前已开展巡查检查1068次、农产品速测152批次,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打印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98770张,全力护航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如皋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结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禁停用兽药名录等,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及明白纸等形式对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后果,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普及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元旦以来,巡查200多次,速测农产品600多批次。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将新法修订调整的主要内容制作成宣传彩页进行发放,利用微信公众号在监管人员工作群、生产主体技术交流群,LED显示屏等线上渠道进行宣传;印制4000余份A3版不干胶样式的《告知书》、禁限用农药目录,通过乡镇监管员、村信息员及时送达农产品生产主体并张贴到位。元旦以来已巡查200多次,速测农产品230多批次。

通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协)管员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两节”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元旦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督查巡查601次,农残速测474批次,定量检测56批次,标签打印7856张。

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和各镇(街道)农技负责人带队,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抽检等工作。元旦以来,全区已巡查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2330家,发放用药明白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手册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快速抽检产品1061批次。目前,全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在检查过程中,向农产品生产主体发放宣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等,提升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重点场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春节期间上市量大、质量安全风险高的鸡蛋、韭菜、青蚕豆、莴苣、青菜、大白菜、萝卜、草莓等的产品进行抽检160多批次,督促生产主体在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主动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此外,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和苏锡通园区也都按要求开展了“两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撰稿人:巩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