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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在我市开展鳗苗捕捞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来源: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3-02-13 字体:[ ]

为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维护长江口禁捕管理秩序,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组联合执法指挥部于2023年2月9-11日在我市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及周边水域开展鳗苗捕捞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调度5艘执法船艇,航程1324公里,航时77小时,协调公安、海警、海防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对长江口及周边水域进行了拉网式巡航检查。

为使这次联合行动圆满成功,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前谋划,结合县、市(区)各执法船艇驻港位置,船型船况、抗风等级和海况预报等实际,提前下发航次任务通知,合理分配巡航区域,编组定制巡航路线,确保本次参加海上执法的船艇能按时到达指定位置集结。虽然长江口鳗苗发苗较往年有所推迟,但随着新一轮月夜大潮,苗情迅速回暖,全国捕苗中心随之转移至江苏、上海水域。鳗苗捕捞作业渔船众多,渔网密集,加之近期气象海况较差,给执法船进行海上巡航登临检查,造成很大困难,也使得一些“无证”渔船有了可乘之机。市支队利用“江苏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对鳗苗监管区的作业渔船,进行在线持证情况比对,对无证在海作业渔船,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进行现场登临检查。本次联合行动重点观察渔船8艘,海上登临检查渔船2艘。对在渔港水域查获的涉渔“三无”船筏,进行了现场拆解;对涉嫌非法捕捞鳗鱼苗的船舶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阶段,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运用好此次行动成果,按照要求高度关注鳗苗捕捞生产监管区在海渔船的生产情况,明确专人负责鳗苗专证核对工作,对海上可疑渔船跟踪查验与登临检查,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维护好长江禁渔成果和渔业生产秩序,有力保护好鳗苗等重要经济苗种资源。(撰稿人:彭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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