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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举办“宪法进农村”活动暨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培训班

来源: 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2-12-13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南通市法宣办《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12月8-9日,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宪法进农村”活动暨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培训班,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及涉农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走深走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崔恒友作开班动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局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全体人员,全市72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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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恒友在开班动员讲话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要以培训为契机,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三要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提升培训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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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应急与评估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赵华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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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黄永菊就《宪法》《民法典》有关内容作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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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科科长石锦元作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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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科长朱晓霞作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培训。

参加培训的示范户代表纷纷表示本次培训班安排的课程针对性强和实用性很强,对大家生产、生活帮助很大,今后将继续认真学法用法,同时积极带动身边农民学法用法,主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努力在乡村振兴各项事业中贡献自己的力量。(撰稿人:张海松、陈嘉蔚)